语委机构

   一、负责全院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和管理。根据国家、省的相关政策法规出台院语言文字工作相关制度,制定并实施院语言文字的工作计划
   二、负责组织全院语言文字的宣传工作。通过院语言文字工作网页、校报、院广播台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的政策、法令及有关规定。
   三、对全院师生在教育教学活动和校园内使用普通话及规范汉字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负责全院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制定并实施测试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和管理全院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负责测试员的选拔、推荐和考核培训;建立、保存测试档案等

   五、负责组织、指导院各种语言文字的竞赛活动。
   六、参与《教师口语》等课程的建设,组织开展普通话教学和普通话培训测试的科学研究。

   七、建立、保存院语言文字工作档案。

   八、面向社会,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